一般来说,总公司对下属分支机构所引发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。
这主要是因为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,所以其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理应归总公司负责。
在实际操作过程中,如果分支机构自身的财力无法清偿相应债务,债权人有权要求总公司切实履行其代偿义务。
相关法律条款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七十四条
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。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,依照其规定。
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,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;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,不足以承担的,由法人承担。
编辑:小编 时间:2024-11-13 点击:25 次
一般来说,总公司对下属分支机构所引发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。
这主要是因为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,所以其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理应归总公司负责。
在实际操作过程中,如果分支机构自身的财力无法清偿相应债务,债权人有权要求总公司切实履行其代偿义务。
相关法律条款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七十四条
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。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,依照其规定。
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,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;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,不足以承担的,由法人承担。